2015年初就有許多媒體爆出小米科技將進軍無人機領域(市場有傳言將命名為飛米),并預計于 2016 年推出。然而,小米科技官方對于這個說法始終只是閉口不言(一種不承認也不否認的意思)。
但中國知識產權局于 12 月 9 日所公開的專利文件絕對不會說謊。這件小米科技于 2015 年 8 月 26日所申請的“無人機的拍攝控制方法及設備、電子設備”中國發明專利(第 CN105138126A 號),顯露出小米不僅將推出四軸無人機,更將于無人機的控制方法上做出創新(或許你會認為這不是創新)。
在專利內容中,小米這樣描述以往無人機的缺點:“在采用無人機進行空拍時,現有技術需要由使用者完全手動地對無人機進行飛行和拍攝控制,不僅對用戶的飛控水準要求高,而且用戶只能專注于對無人機的飛控,無法同時獨立完成其他事件,對應用場景存在較大的限制。”
那小米的解決辦法是什么呢?小米手環!根據美國市場研究公司 IDC的統計,小米手環目前已是第二大的穿戴設備品牌。小米科技當然不會放棄如此優勢,從上圖中可以看出,透過小米手環與小米無人機的資訊鏈接,使用者可透過小米手環進行手勢控制,而小米無人機可依據手勢所生成的軌跡圖形,比對預設的拍攝模式,完成無人機的拍攝控制。
舉例而言,當預設軌跡圖形為“水平方向上的圓形軌跡”,且其對應的預設拍攝模式為“以使用者為中心的環繞拍攝模式”,則當使用者的手勢特征滿足該預設特征,無人機便會以使用者為中心,并以預設距離為半徑進行環繞飛行,且將攝影機的鏡頭朝向使用者進行拍攝。
“這種控制方式將能大幅增加使用者的操作體驗。”小米科技這樣說。
有趣的是,在專利內容里小米還提及智能自行車這個產品,將推出的小米無人機也能與小米自行車相互鏈接。想像一下,你騎著小米自行車環島,然后小米無人機“自動地”追隨在你上方記錄著環島旅程,是不是很酷?
小米科技的經營模式向來是復制對手的產品,并以相對低的價格快速殺入市場。往好處看,小米進入無人機領域或許可讓這項產品更快速普及(消費者的購入門檻大幅降低),但想必有許多無人機廠商會恨得牙癢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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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爾曼向本報記者表示,盡管使用無人機送貨節省時間、好處頗多,但目前還沒有具體計劃將無人機送貨納入敦豪的常規服務選項。庫爾曼說,其中最大的阻力,就是民用無人機的使用監管問題。盡管敦豪的送貨無人機試驗項目得到了德國政府的授權,但也受到諸多限定。首先,只能在德國航空管理部門及德國交通和數字基礎設施部劃定的受限飛行范圍內,進行投遞。其次,試驗期間的每次飛行都在諾爾代希的地面監控站監控下進行,必要時監控站可以對飛行進行緊急干預。此外,每架無人機都必須在航空管理部門專門注冊。目前,德國對民用無人機的使用限制主要出于安全性、隱私和數據保護等方面的考慮。“在歐洲的一些國家,已經將民用無人機投入到檢測基礎設施、抗震救災和噴灑農作物等方面。但是這些運用還只限于單個國家的層面,根據各國自己的規章執行。針對民用無人機的使用條例,目前尚未有歐盟層面的框架條款。”庫爾曼表示,有必要就民用無人機的聯合標準展開一次歐洲范圍內的公開對話,以規范測試、最終制定使用標準。這將有助于拓展無人機的應用領域,例如將邊遠地區的急需物資運輸等服務常態化。
正在積極試驗無人機送貨服務的美國亞馬遜公司,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根據美國目前的監管規定,該服務仍然受到很多限制。根據美國聯邦航空局的規定,無人機只能在白天視線以內飛行,飛行高度不能超過122米,操作員必須持有飛行操控資格證書和體格檢查證書。
國際無人機聯盟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布萊恩·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希望聯邦航空局考慮批準更多低風險的無人機應用,企業界與政府應共同努力,使無人機應用突破‘視線以內’的限制,這是無人機送貨等商業化運營的基礎。”
美國近年來相繼出臺或醞釀出臺相關法規,對無人機實施分類監管。從用途上來說,無人機分為公用、商用、科研三種用途,目前美國聯邦航空局規定,政府等公共用途無人機適用特殊監管規則,出于公共目的的無人機使用,使用方需持州或者縣市政府執法部門提供的證明信,向聯邦航空局提出申請。如果通過申請,聯邦航空局將在60天內核發《公共無人機操作證明》,有效期一般為兩年。對于以娛樂或科學實驗為目的的無人機飛行,只是一般性要求不能威脅公共安全。
商用無人機是監管重點,也適用個案批準規則,企業和個人需向聯邦航空局提出申請,批準后,核發《民用航空操作證明》,不過標準很嚴格。在聯邦航空局最初接受申請的9個月里,超過400家公司和個人提出申請,但只有39次飛行獲得通過。由于審批程序復雜,耗時費力,大量據稱技術上可行的應用被暫時擱置。
上個月,美國聯邦航空局的新規草案對25千克以下的小型商用無人機飛行做出了明確限制。由于該機構傾向于認為目前無人機技術還達不到安全條件,因此草案規定無人機適用一般航空飛行的“目視避讓”原則,機器必須在操作人員的視線內,遇到飛機必須避讓,并且無人機只能在白天飛行,飛行高度不得超過150米,時速不得超過160公里,不得從人群飛過,不得從無人機上扔東西,如果有可能危害其他航空器、人員或財產安全,必須中止飛行。草案對無人機操作人員的資質也進行了詳細規定。12月14日,美國政府宣布,重量在250克至25千克之間的無人機屬于小型無人機,多用于娛樂,必須進行登記實名注冊,并登記家庭住址和電子郵件。
此外,為了進一步系統性地進行安全測試和數據采集,美國聯邦航空局專門在阿拉斯加、內華達和紐約等6個州設立了無人機研發與測試實驗基地,并向社會予以開放。為了使無人機逐步融入現行的航空飛行管理體系,聯邦航空局還于今年成立“卓越中心”,從大學等機構遴選專業人員進行飛行安全、環境影響等方面的研究開發和教育培訓,并對相關項目提供資助。
今年4月,日本首相官邸屋頂發現小型無人機的消息,引發了媒體對于無人機使用安全問題的關注。為此,日本于今年通過了新的航空法修正案,該法案旨在對小型無人機進行管制,防止事故發生,這是日本首次以無人機管制為目的對航空法實施修訂。修正案規定,無人機在機場周邊及住宅密集地飛行時,必須得到國土交通省的批準;原則上禁止無人機夜間飛行;在飛行過程中,無人機不能離開操縱者視線范圍;不得攜帶爆炸物等危險物品,禁止在大型活動場所飛行,禁止在超過150米的高度飛行。修正案還規定,如果違反,最高將處以50萬日元(約合2.6萬元人民幣)的罰款。該法案于12月10日起正式實施。
與此同時,由企業與科研人員組成的日本UAS產業振興協會,從今年10月開始,為無人機的操縱者及運營管理者提供培訓及資質證明。該協會事務局長熊田知之表示,培養掌握正確知識和操縱技能的人才,將助力無人機產業發展。該協會還在茨城縣筑波市及京都府精華町開設了無人機專用試飛場供操縱者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