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歐洲議會已經正式向委員會提出議案,擬設立一套全面的法律來界定“人工智能”所帶來的責任以及道德問題。
時至今日,“人工智能”已經廣泛地運用到了我們的生活中:從自動駕駛汽車,到畜牧業的機械化作業,再到醫療領域的機器人應用。在個別國家,例如比利時,機器人甚至已經替代人類,肩負起了照顧老年人和癡呆癥患者的工作。
2016年5月,在美國德克薩斯州,一輛自動駕駛的特斯拉發生車禍致人死亡的新聞轟動一時。事故原因是肇事汽車在自動駕駛模式下沒能識別出一輛偏離路線的大貨車。因此,歐洲議會提出,在自動駕駛領域制定相關的安全規定十分必要。
歐洲議會發言人馬蒂?德爾沃表示,針對機器人的“身份”,在法律上也目前尚未有準確的定義,在倫理道德層面更是沒有約束。因此歐洲議會務必需要出臺一套準則,針對那些有自我學習能力,并能夠獨立做出決策的“人工智能”,將自然人與機器人加以區分。
報道指出,立法決議尚在討論階段,但相關報告指出,未來將設立專門機構,落實針對機器人和“人工智能”在技術上、倫理上的監管。此外,還需要注意機器人在經濟方面的影響。隨著“人工智能”的普及,機器人取代人類的趨勢必定會影響到就業市場。
作家阿西莫夫在他的小說中也表達了類似觀點:機器人在未來會逐漸取代人類,但是他們只能傳達情感,卻不能擁有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