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力推新一輪企業技術改造,福建省財政每年將安排6億元支持工業創新轉型。
今年的十條措施注重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實行新增綜合效益事后獎勵政策,對實施技術改造項目并在2014-2016年期間完工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從完工下一年起連續3年,按企業對地方的綜合貢獻分檔分級給予獎勵。
與此同時,福建省財政年度安排6億元資金,重點支持龍頭企業科技成果轉化、擴大先進產能、延伸產業鏈等技術改造項目建設。按項目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鼓勵企業實施“機器換工”,對采購工業機器人整機或成套設備的,按其售價1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50萬元。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各級財政在此基礎上再給予一定獎勵。